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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外国文教专家工作制度
为搞好我院的教学、科研、培训等工作,充分发挥外国文教专家的作用,特制定此工作制度如下:
1、 在我院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外国文教专家,由教务处,国际合作部和外语系安排教学任务。
2、 外国文教专家的日常具体工作由国际合作部负责安排。
3、 外语教学任务应在教务处和外语系的指导下按规定完成。任教教师应事先提出教学计划和所采取的主要教学方法。根据教学要求,院方可同意采纳外国文教专家所推荐的教材及辅助教学资料。
4、 科研工作应根据科研要求进行实施,应提前提交科研计划。经我院同意可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场所。
5、 根据我国法律,我校实行每周5天,每天8小时工作制。我校每学年分为2个学期。外国文教专家和中国教师同样每年享有寒暑假。
6、 无特殊情况,在教学期间任何教师未征得教务处的同意,不得擅自改变教学计划和擅离教学岗位。因事离校须向国际合作部和外语系请假,获准后方可离开。离校一周以上,请将房门钥匙交安全工作小组代为保管。
7、 外国文教专家必须遵守我院的作息时间,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、不早退,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国际合作部请假。
8、 外国文教专家必须认真、负责地做好学院布置的各项科研工作,并在工作人员的配合下,做好实地调查、材料汇编、总结报告等工作。
9、 外国文教专家在我院工作期间出版的刊物,经我院审查无误后,方可以用我院的名义出版。
10、 外国文教专家应按照双方协议要求定期对我院教职工进行专业培训,提高我院教职工的教学、科研能力。
11、 国际合作部、教务处和外语系负责每年定期对外国文教专家的工作进行考核、评定,按照合同的具体要求,奖罚分明。
12、 自觉遵守工作纪律,按时上课认真备课,上课时不得吸烟、吃东西。每节课都要认真填写考勤表和教室日志。
13、 因病、因事应到国际合作部办理请假手续。因病请假须有医生证明并及时报告国际合作部。凡未请假而缺课者,均以旷课论。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,上课期间不得请假旅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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